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22号 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22号 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72577330x/2023-29814 | 分 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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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文 号 | 议提案〔2023〕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22号
提案的答复
市侨联: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48号”令中停车位规划指标的提案已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我市工业类配建停车位指标与当前产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尤其是东湖高新区工业项目执行三环外配建标准,指标偏高与实际停车需求不符等,问题客观、贴近实际,提出的建议对“第248号”令中配建指标修订提供了有益参考。经我局会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提案详细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订248号令中工业类停车配建标准的建议
我市“第248号”令自2014年4月施行已9年,有效指导了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但随着城市空间结构、交通需求、建筑业态等发展变化,既有配建标准已无法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为此,我局已组织开展了武汉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的系统评估和优化研究工作,通过现状调研、问题评估和类比对标,初步形成了武汉市停车配建标准研究成果,东湖高新区也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先试先行,拟定了符合区内当前发展需求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优化方案。
二、关于工业类配建指标考虑企业性质和人员规模的建议
当前开展的建筑物配建标准修订针对工业类进行了重点研究,通过全面的现状调研和停车供需特征调查,分析不同企业性质、建筑类型、人员规模下的实际停车需求,结合各企业所处区位特征及厂房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要求,将原有的“工业、仓储按统一指标配建”调整为按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工业建筑的实际用途进行差异化配建,对于特殊类型的工业建设项目设置相应救济条款。
当前我局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推进我市“第248号”令中停车配建标准的修订工作。
感谢您对武汉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继续就武汉市城市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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