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矿产督察工作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2014-01-14 10:42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矿产督察工作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国土资厅函〔2013〕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产督察工作,强化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根据《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组织制定了《矿产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部储量司。
联系人:李为 010-66558290 010-66558277(传真)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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